索 引 号:000562871/2023-0003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3-01-03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序号 免罚事项 适用条件 免罚情形
1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2 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3 对建设单位未将不需要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4 对出租单位在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5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6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7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8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9 对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10 对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条件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11 对房地产估计机构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12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资料完备,逾期不超过3个月);
2.及时改正;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轻微不罚
13 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擅自交给与其签订协议以外的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处罚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首违免罚
14 对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行为的处罚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首违免罚
15 对乱倒污水,乱丢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物品行为的处罚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首违免罚
16 对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行为的处罚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首违免罚
17 对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商业性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活动的处罚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首违免罚
18 对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从事车辆清洗、
维修经营活动的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徼;
4.当事人稆极配合检查调查
首违免罚
19 对随地吐痰、便溺行为的处罚 1.初次违法;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4.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
首违免罚
免罚事项总量 免罚事项总数量为19项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4 Ba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版权为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